1. 什么是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工资收入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
2. 办理失业保险参保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答: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材料到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登记:
(1)单位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者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地税登记表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4)开户行帐号、参加失业保险职工名册。
(5)失业保险参保登记表。
3. 参保单位及其职工如何缴纳失业保险费?
城镇企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全部职工缴费工资总额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应当按照本人月平均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
对于本人缴费基数低于上年度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哈尔滨市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60%的,按照城镇职工平均工资的60%确定缴费基数缴纳失业保险费。
4. 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是什么?
失业人员需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方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本人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一年以上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按照规定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5. 失业人员能享受到哪些待遇?
(1)失业保险金;
(2)医疗补助金;
(3)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生育补助金;
(4)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重病住院的医疗费;
(5)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丧葬补助、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的抚恤金;
(6)农民合同制工人失业后的一次*********补助金;
(7)免费的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
6. 失业人员如何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
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必须在解除劳动关系10日内办理,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资格审批》(表一)、《申领失业保险金人员名册》(表二)并携带以下手续:
(1)职工档案
(2)养老保险封存单
(3)解除劳动关系备案表
(4)解除决定(一式二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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